為維護從事有害作業之勞工健康,預防職業病發生,自本(111)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,勞保局除了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外,另增加健康追蹤檢查。針對曾經從事苯、鎳、甲醛等有害作業,且加保期間年資連續滿1年之勞工,於變更作業、離職或退保後,每年可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,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。
勞保局表示,考量勞工從事部分有害作業罹患職業病潛伏期可能長達10年至30年不等,有必要長期追蹤,為強化其健康權益之保障,健康追蹤檢查比照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之檢查項目,除調查勞工作業經歷、生活習慣、相關過往病史,另針對有害作業可能之危害暴露情形,提供特殊健康檢查項目,以及早發現職業相關疾病徵兆,為勞工健康把關。
勞保局特別提醒,勞工應先提出申請,經勞保局審查符合健康追蹤檢查規定,並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後,方可持單前往認可之健檢醫院受檢,如未持有健康檢查證明單而自行到院檢查,勞保局將無法支付檢查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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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災勞工看過來!勞保局新增「健康追蹤檢查」 每人補助1000元
為了維護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工健康,預防職業病發生,勞保局自今年5月職災法上路後,除了辦理「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」之外,也新增「健康追蹤檢查」,曾從事有害作業,且連續加保滿一年的勞工即可申請,費用由勞保局支付,每人補助1000元。
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組長陳慧敏表示,健康追蹤檢查項目共有16類作業類別,主要是考量到勞工從事有害作業,罹患職業病潛伏期長達10年至30年,致癌性高,需要長期追蹤,因此針對有害作業可能的危害暴露情形,提供特殊健康檢查項目,補助額度平均每人為1000元。
陳慧敏指出,這項健康追蹤檢查,是針對曾經從事苯、鎳、甲醛等有害作業,且加保期間年資連續滿1年的勞工,不論是在變更作業、離職或退保後,每年都可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,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。
陳慧敏提醒,勞工應先提出申請,經勞保局審查符合健康追蹤檢查規定,並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後,才可以持單前往認可的健檢醫院受檢,若未持有健康檢查證明單而自行到院檢查,勞保局將無法支付檢查費用。